为全面强化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今年以来,上虞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规定,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教育和引导保化经营企业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全力打造“平安保化”之路。
一是宣传“开路”。推进科普知识宣传常态化,收集和编排宣传册及科普资料,制作《杜绝讲座式促销保健食品》电视公益宣传片,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配合食品安全宣传周、妇女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中高考期间等重要节点,开展广泛宣传,增强公众辩别能力,提高防范意识。共计发放《安全常识手册》宣传册3000余份;行政指导、签订承诺书179份次,开展进社区、学校、事发地等宣讲活动14次。
二是检测“铺路”。以问题为导向,以质量安全性指标为重点,兼顾产品功效成份、常规性指标和类别分布,强化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样检测工作,并结合本单位保化抽样工作的要求与任务,制订完善年度抽检计划,流通环节以季节性时令产品为侧重,生产领域确保生产企业抽检覆盖面。截至目前,共完成57批次样品送检。在产产品覆盖率、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及上报率达到“3个100%”。
三是示范“引路”。以“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为契机,自2017年始,计划用五年时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以“示范街”、“示范经营商场”和“示范经营店”为主要内容的“美丽消费示范工程建设”,今年计划打造2家示范商场和20家示范店。以示范建设为抓手,通过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化妆品行业综合治理,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化妆品监管,建设共治格局。
四是整治“护路”。结合食品安全“百日排雷”攻坚行动,以创建区“平安保化”先进单位活动为抓手,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通过科所联动、查检结合、飞行检查等方式多管齐下,常态化打击非法营销保健食品,网格化监管化妆品销售,全面管控“非法生产、非法添加、非法营销、非法宣传”四类风险隐患,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717人次,处理各类违法违章行为12起,排查质量安全问题隐患6起,责令改正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