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保健食品备案管理的要求,根据《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保健食品备案工作细则(2017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参照意见反馈模板,于2017年2月28日前提出修改意见:
附件:1.保健食品备案工作细则(2017年版)(征求意见稿)
附件:2.意见反馈模板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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