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秩序,按照《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10月份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情况予以公告。
2016年10月份,未监测到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医疗器械广告2条次。
一、陕西仁康药业有限公司的医疗器械“水凝胶眼贴”。
其适用范围为“适用于年龄45岁以上人群,对老年性眼干、涩、痒、视物模糊、视疲劳等症状有一定的缓解作用”。广告宣称“每天早一贴晚一贴,排出眼底毒素,视力逐渐提高,恢复眼睛健康态;集灸疗、药疗、穴疗三效合一疗法,通过穴位贴敷、开眼穴、通眼络、清眼毒,康复眼病,贴贴有效”等。该医疗器械广告宣传篡改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合肥润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医疗器械“远红外颈腰腿痛贴”。其适用范围为“适用于颈椎病、肩周炎、腰椎间盘突出症、膝骨关节炎、网球肘、腰肌筋膜炎、肌肉劳损和软组织损伤所致疼痛的贴敷治疗”。广告宣称“患者张先生患腰突八年,起不了床,翻不了身,腰腿疼痛麻木,经常昏死过去,贴了以后,一贴就有效果,腰也不酸不麻不疼了,五贴后敢下地了,十贴后就活动自如了,不用搀扶能走很远路,三个疗程恢复正常了;患者王大爷患风湿、关节炎20年,怕风怕冷怕变天,浑身骨头疼,早上关节僵硬难受,关节变形更是让人生不如死,吃药、打针、偏方都不管用,贴了一会,就觉得以前死硬的关节里面痒痒的、热乎乎的,确实起效了,第二天关节不僵硬,一点都不痛,2个疗程用完,彻底好了,浑身关节轻松有力”等。该医疗器械广告宣传篡改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对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所宣传的内容,勿受虚假广告误导。要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品,请谨慎购买。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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